防疫優先 外來人口居留到期自動延長 停留到期者無須到站辦理
防疫優先 外來人口居留到期自動延長 停留到期者無須到站辦理 考量自110年5月15日起,國內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,移民署配合防疫政策,為減少人員移動,以降低染疫風險,所以,自即日起,針對在臺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,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之措施;另對於原經許可延長離臺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,也請他們暫緩到移民署各服務站(以下簡稱服務站)辦理延期停留事宜,等疫情緩解後再行補辦。
移民署表示,基於防疫優先並兼顧外來人口之安全及權益保障,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,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之措施,不限次數,實施期間至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30日止,屆時民眾再至服務站辦理延期居留即可;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臺者,也可以暫時不用到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,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天起10天以內,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只要準備延期停留即可。
移民署進一步表示,為簡化民眾申辦手續,如果不符合申請延期停留及離臺規定的話,只要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隔天起10天以內,直接到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即可離境,該段期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,也不必到各服務站辦理離臺手續,詳情可以查詢移民署官網或洽詢各服務站或國境事務大隊。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5385/7229/7238/264897